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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5-07-02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人次:44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前身为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始建于1998年,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2015年与贵州医科大学整合,为独立法人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贵州医科大学代管。2016年12月,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基础上,整合贵州医科大学药学领域优质资源,以贵州医科大学为依托单位,申建获批“省部共建药用植物功效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7月,更名为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2024年,获批“中药功效成分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基本引进条件
 
  报名参加人才引进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六)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官网(https://www.gzcnp.cn/)发布引进公告。本次引才从即日起本年度全年有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中提及的科研项目合同、论文首页及检索报告等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资料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tczxrcyj@163.com)。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相应岗位即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科研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官网(https://www.gzcnp.cn/)公示并同步发布考核时间等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应聘资格。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天产中心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主要考核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学术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发表的论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由专业评审和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组成。考核成绩由专业评审成绩(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且占考核成绩的50%)和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成绩(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且占考核成绩的50%)组成。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引才数与考核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核成绩需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官网(https://www.gzcnp.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官网(https://www.gzcnp.cn/)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映并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进一步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厘清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办理备案手续的相关材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政策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同时,根据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制度兑现引进待遇。咨询电话:0851-8380905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才工作;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引才工作的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4861900,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本公告由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报贵州医科大学、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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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医科大学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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